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
按照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幼专教〔2023〕37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基础教学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学校在职在编从事全日制教学工作的专任(含双肩挑) 教师(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承担教学工作)。
二、考评依据
依据《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暂行办法》(苏幼专字〔2021〕15号)相关要求开展考评。
三、时间安排
1. 2023年6月15日前,各教研室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各项工作,采集相关考核评价数据,上交附件2、附件3(上下学期各一份)、附件4的电子稿与纸质稿。
2. 2023年6月15日中午12:30 ,召开基础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公布考核评价结果。
基础教学部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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