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节前廉洁提醒 筑牢节日“防腐墙”
2025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学校纪检监察室发布《2025年国庆、中秋廉洁提醒》,提前敲响廉洁警钟,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提醒》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夯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绷紧廉洁过节之弦,做到知纪于心、履纪于行、守纪于常,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将廉洁过节要求融入日常教育管理,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提醒》强调,全校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抵制各种腐败行为,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行使公权力的宴请、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或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属承担的任何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快递实物等节礼和滥发津贴补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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