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

苏州高新区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8 15:48:3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科学配置和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苏州高新区教育局将于2019年11月20日赴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招聘活动。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校园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 考生需具备应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 考生的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关,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应聘岗位相关);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与应聘岗位相关。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相近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预报名。本次招聘设预报名环节,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17:00,考生请扫描附件2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没有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至现场进行报名。

(二)现场审核。时间11月20日周三13:00; 地点: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班教室A,考生须到招聘现场投递简历,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2)本人学生证;(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院系公章的2020年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请将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放在简历第一页);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4)研究生学历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考生在投递简历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学生证、2020年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返还外,其余概不返还。现场审核符合资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环节。笔试、试教、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11月20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2.试教、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8751659、68751651、68751689。

五、招聘工作期间监督电话:0512-68751680、68751657。

附件1:招聘岗位需求表

 

招聘岗位
  

学科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幼儿园教师

幼教

若干

本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

苏州大市生源可放宽至大专

 

附件2:预报名时间截止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