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幼关于减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8学年学费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资助教育的工作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生资助新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16〕2号)文件精神,以下是我校对建档立卡的学生中减免学费的具体工作安排:
一、减免对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专学生。
二、减免金额:2018-2019学年的学费。
三、申请程序
1、学生如实填写《苏州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不在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建档立卡名单”里的学生,还需提供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帮扶手册》等建档立卡材料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含有学生信息的界面截图打印稿(须扶贫办签字盖章)。
2、系部成立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认定小组,负责审核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负责审核其在2017-2018学年的学习成绩和行为规范,检查其是否有不合格科目和违纪处分;没有的才能审核通过。
3、系部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填写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电子稿和加盖系部章的纸质稿、系部认定小组会议纪要、《苏州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纸质稿及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原始材料复印件、系统截图盖章原件)报到学工处。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请各系部严格把关,按照通知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4、校学工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听取系部情况介绍,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学费减免名单,并进行校级公示;
5、学校审定后,财务处将抵充欠费后的余额退还至本人绑定的银行卡中。
四、建档立卡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以及已获得资助情况,可自行放弃学费减免申请。请系部了解情况后,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的“备注”栏中说明。
学工处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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