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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

心理委员设置与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03 10:16: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为切实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心向系院和教学班的倾斜,壮大工作队伍,扩大工作覆盖面,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覆盖到学生生活的每个角落,使心理健康教育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变被动为主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并给予适当的疏导,各院系决定在全院各班级设立心理委员。

一、心理委员的定位、岗位要求及职责

1. 定位

心理委员是班委成员,是心理老师、辅导员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心理老师和辅导员老师的助手,还是心理知识的学习者,心理知识的宣传者,同学们心理状况的关注者,同学们信任的知心人,心理活动的组织者。

2. 岗位要求

热心班级工作,具有服务意识;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善于与人沟通, 在班级中有广泛的的群众基础;对心理健康知识感兴趣;

3. 岗位职责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编印的《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委员工作手册》指导广大心理委员开展初级朋辈心理互助工作,主要包括参加心理委员培训,主动学习心理知识;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传达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相关信息;识别心理异常并及时上报,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动态;关心同学,为需要的同学开展朋辈辅导等。

二、心理委员的遴选和管理办法

1. 心理委员的遴选

各院系所有全日制班级(含本、专科生),均需设立心理委员,原则上男女各1名,若班级学生规模确实较小,可设1名(男女不限),作为班委成员纳入班干部管理体系。凡是符合前述的心理委员岗位要求、愿意承担心理委员工作职责的同学,通过自愿报名、班级选举、辅导员老师的推荐,接受系统培训后方可上岗。

若无特殊情况,建议心理委员岗位不做经常性的调整。经常性调整心理委员人选不利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班级的连续开展,也会对心理委员的工作造成不便。

2. 心理委员的管理办法

“心理协会”是我校学生心理委员的常设自主管理机构,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对所有心理委员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审查、考评。心理委员日常工作中还须接受院系的指导和管理。

三、心理委员的培训和成长

1. 上岗培训

心理委员(含新增者和已接受培训但尚未取得证书者)必须接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上岗培训,获得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完成学习后持证上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通过培训的成员颁发《心理委员(初级)证书》。培训内容包括: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整体概况、大学生常见学习心理问题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委员的职责等。通常在每年的10月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在岗培训

正式上岗后的心理委员可以参加在岗培训。在岗培训形式多样,例如座谈会、沙龙、讲座等,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委员的工作技巧、朋辈心理辅导的基本技术、心理危机的识别、团体培训技术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通过在岗培训、且达到其他考核要求的成员颁发《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委员(中级)证书》。

3. 后期成长

心理委员有权优先获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的实践机会和专业培训机会,例如中心助理岗位等。

 

四、心理委员的权益和义务

(一)班级心理委员的权益

1.班级心理委员作为班级干部参与各院系各项评优工作。

2.班级心理委员可优先参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举办的各项心理成长课程或团体辅导活动。

3.班级心理委员可以优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相关的各种心理素质测评。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义务

1.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行的心理委员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辅导技能。

2.主动关心班级同学,及时汇报班级心理健康状况。在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时,能热情参与工作。

3.认真履行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4.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开展其它工作。

 

五、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班级心理委员应制定本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负责与班委会一起落实。积极组织相关活动,帮助全班同学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努力开展朋辈心理互助活动,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或烦恼的同学;及时发现同学中有重大心理变故和行为异常者,并迅速上报,参与工作。

班级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

1.定期报告。每月向所在系院辅导员报送“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单”,分别从学习、生活、交往、危机事件、综合评价等多个维度对本班同学的心理状态进行报告。

2.危机事件及时反馈制度。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及时向所在系院辅导员反馈,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3.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一些有意义的心理辅导活动等促进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水平。

4.结合本班同学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和改善班风、学风,解决本班同学的心理问题,促进同学学习水平的提高。

5.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掌握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对有需求的同学进行个体心理辅导工作。

6.配合各院系开展每年一度的“五·二五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

 

六、心理委员工作注意事项

1.了解同学心理动态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所有同学的隐私。

2.汇报材料应真实可靠,不脱离实际。

3.在认真工作时反省工作得失,注意提高工作方法。

 

七、本学期心理委员工作安排

1.  10月12日16:30点前,各院系完成心理委员的推选、补选或改选工作,将心理委员的登记表统计名册收集齐全并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何冬怡老师处,同时将统计名册的电子版发至sy_xljkjyzx@163.com,邮件标题为“XX院XX系心委统计名册”。

(电话:0512-69395635,办公地点:行政楼一楼舒心园心理测评室);

2.  10月-11月,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实施本学期的心理委员培训方案,各院系督促心理委员积极参加。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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