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参观接待办法
1、在本馆正常开馆时间内可接待国内外友好团体来馆参观。
2、校外单位组织参观本馆,须提前与图书馆馆长办公室联系,告知参观单位、参观人数和参观时间。
3、本校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陪同本人亲属、同学等来馆参观,须将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暂留在图书馆服务台,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校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进入校图书馆。
5、来馆参观应以不影响图书馆正常工作秩序和读者阅览为前提,参观人数较多时不引导进入各类阅览室,参观者应遵守馆内各项规定,维护馆内秩序。
1、在本馆正常开馆时间内可接待国内外友好团体来馆参观。
2、校外单位组织参观本馆,须提前与图书馆馆长办公室联系,告知参观单位、参观人数和参观时间。
3、本校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陪同本人亲属、同学等来馆参观,须将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暂留在图书馆服务台,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校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进入校图书馆。
5、来馆参观应以不影响图书馆正常工作秩序和读者阅览为前提,参观人数较多时不引导进入各类阅览室,参观者应遵守馆内各项规定,维护馆内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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