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申报】关于转发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省教育厅正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推荐范围: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两类,凡 2018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推荐相应奖项,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各普通高校(含内设机构) 及其在职在岗人员。
我校限报5项,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申报的教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相关材料,于2021年5月27日前将推荐须知中所要求的材料报送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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