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教师在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中多出教学成果,并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学校将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
2. 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有显著的人才培养成效。
二、申报人员范围
学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三、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时间限定于2020年以来发表的或通过鉴定的成果,超出时限的成果不予评选。其中,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以该版次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由刊物公开发表的,以第一次发表为准,不以转载和摘登的日期为准;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根据其成果得到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纳的时间为准。
2. 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已正式出版的教材、教改论文等。
3. 申报的教学成果需以我校教师独立完成或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且我校为唯一单位或第一单位。
4. 每项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不含负责人)。
5. 成果内容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
(1)教育研究与实践:在学校办学模式、教育理念创新等方面研究及其实践的成果。
(2)专业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的改革、师资队伍的建设、专业课程结构、专业实验(训)室建设、实习(训)基地建设、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专业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理论创新及实践成果。
(3)课程建设: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资源库建设等方面的理论创新实践成果。
(4)教材建设:主要包括国家规划统编教材,参与院校合作校企合作等正式出版的教材,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计划的自编教材和讲义。
(5)教学管理:教学制度以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实行科学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的成果,并有反映本项成果的科学总结和论文等。
6. 已获校级以上奖励的教学成果不得参与评奖。
四、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奖项。其中,一等奖授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二等奖授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三等奖授予比例不超过30%。后期校级以上教学成果的报送,将优先从校级获奖成果中推选。获奖的教学成果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情况将记入获奖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指标之一。
五、评审程序
1.申请:填写《申请书》《汇总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交至教务处。
2.评审:教务处将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教学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评审,并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予以表彰。
六、申报材料
申请校级教学成果,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成果申请书: 提交《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纸质稿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稿。
2.成果汇总表:提交《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汇总表》(附件2),并同时提交电子稿。
3.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应单独装订成册。成果为教改论文的须提供论文封面、版权、目录、正文装订成册,另附1份期刊原件;教材成果须提供封面、版权、扉页、目录、样章装订成册,另附1份教材原件;其他形式的教学成果需提供成果主体内容及相关证书或证明。
上述材料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请以“姓名+成果名称”命名,以压缩文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zysjwc@163.com;纸质材料按“申请书+成果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成果原件另附),提交教务处,所有纸质参评材料一律不作退还,留存入档。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二0二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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