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支部纪检委员例会召开
“长安大学教师许某学术不端问题。2022年8月,经认定,许某在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存在研究内容剽窃、过程中擅自标注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行为。这个案例违反《条例》的第八十六条:……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称号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条: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6月3日下午,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照怀楼第三会议室里响起了热烈的讨论声。这是学校6月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例会,各支部纪检委员正在认真地进行集体备课。
为推动纪检工作走深走实,在5月支部纪检委员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特点,围绕条例的六大纪律,聚焦师德师风,支部纪检委员进行党纪学习的第二轮备课,为后面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做准备。师德不能失守,师风不能败坏,这是要求也是底线。通过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律自强,形成自觉践行良好师德、维护良好师风学风的有利环境。
会上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组织各支部积极参加,根据支部特点和优势各自选择形式报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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