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支部纪检委员例会召开
为帮助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深入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版)(以下简称《条例》),4月7日下午15:00,纪检监察室在照怀楼第三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党支部纪检委员例会。会议由纪检监察室主任吴敏主持,各支部纪检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首先,吴敏主任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接下来,郭进萍博士进行了主题为《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的领学。领学内容全面涵盖了修订《条例》的意义、内容、贯彻执行要求三大方面。郭博士结合典型案例向大家讲解了新修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从3编11章158条新增16条,修改76条结构不变,内容增多,细致具体,越来越严。清单式管理,通过负面清单,提高纪律处分工作的规范性和操作性。修订地总则是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郭博士还强调在贯彻执行《条例》时,要做到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还要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
吴敏主任对本次会议作出总结,强调支部纪检委员是学校工作机制中最基层的一环,也是学校纪检监察的重要力量。鼓励大家要充分发挥纪检队伍的作用,首先要自己学透做到,而后结合各支部工作,进支部巡讲,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戒,让学校的工作、学习有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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