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职责
校工会是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工会工作的教职工群众组织。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工会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履行“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四项职能,开展“教工之家”建设,指导教职工社团开展工作。
三、负责开展“教师节”“三八节”等系列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五、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六、负责指导女教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关心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七、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办实事。
八、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接受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年度审查。
九、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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