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建党95周年红歌展演活动通知
为纪念党的95华诞,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所蕴涵的 “爱国、民主、进步、科学”之传统精神,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也为引导广大学生、教师从经典红歌中感受往昔的奋斗,今日的幸福和未来的美好;从而以感恩之心面对身边的人和社会,以诚爱之心回报师长和社会,学校特举办“幼师梦,代代骄”大合唱比赛。并将于5月下旬进行本次比赛一等奖节目的展演活动,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各党支部将一起参与红歌展演。
一、展演时间:
2016年5月25日
二、曲目要求:
以传唱经典老歌和歌颂祖国为主,也可以选择反映当代生活,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歌曲,形式力求清新活泼。
三、参演对象:
教育一支部、二支部、三支部和幼儿园支部全体党员
四、演唱形式:
1.大合唱,也可结合表演、伴舞等多种形式;2.演出人数要大于支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四、参考曲目:
《相亲相爱一家人》、《萤火虫》、《祖国祖国我爱你》、《祝福祖国》、《四渡赤水出奇兵》、《保卫黄河》、《红军不怕远征难》、《在太行山上》、《明天会更好》、《童年》、《 难忘今宵》、《东方之珠》、《我和我的祖国》、《为了谁》、《长江之歌》、《在希望的田野上》、《英雄赞歌》、《祖国,慈祥的母亲》、《同一首歌》、《 大海啊,故乡》、《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红星歌 》、《 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长城谣》、《当兵的人》、《我爱米兰》、《 游击队歌 》、《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
五、奖励办法:对各支部参加展演的节目给予适当奖励。
六、注意事项:
1.演出服装、道具、曲目伴奏带等由各支部自行解决。
2.合理安排时间排练,同时准备好服装道具。
3.各支部请于5月15日前将参演节目报组织纪检处。
中共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教研室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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