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良好秩序,结合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本学期考试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第21周。考试之前,所有考试课程必须按照课表正常进行,不得停课。
1、考试时间:2018年1月15日-1月19日
2、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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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级  | 
			
				 专业  | 
			
				 考试课程  | 
			
				 日 期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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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专  | 
			
				 学前教育 早期教育 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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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语文  | 
			
				 2017.1.15  | 
			
				 8:10-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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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级  | 
			
				 大学英语  | 
			
				 2017.1.15  | 
			
				 13:30-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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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基础与教育信息技术  | 
			
				 2017.1.16  | 
			
				 8:1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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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课程考试:各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考核的要求组织专业课程考核,并将本学期课程考试安排于2017年12月20日之前上报至教务处。
二、卷面考试组织和管理
试卷模板、试卷命题要求、评分标准、评阅要求、成绩及分析要求、归档要求等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各系部须在2018年1月3日前将需印刷的试卷交教务处。
三、加强考务管理与考风考纪教育
为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系部要根据学校考试安排认真做好考务管理工作。监考老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对于未尽监考职责的教师,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对在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坚决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各教学单位还须对学生加强考前教育,强调考风考纪,务必杜绝作弊现象,并提示学生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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