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良好秩序,结合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9周。考试之前,所有课程必须按照课表正常进行,不得停课。
1、考试时间:2017年6月19日-6月22日
2、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安排:
专业 |
考试课程 |
日 期 |
时 间 |
学前教育 早期教育 音乐教育
|
大学语文 |
2017.6.19 |
8:10-9:50 |
大学英语 |
2017.6.19 |
13:30-15:10 |
|
计算机基础与教育信息技术 |
2017.6.20 |
8:10-9:10 |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2017.6.20 |
13:30-15:10 |
3、专业课程考试:各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考核的要求组织专业课程考核,并将本学期课程考试安排于2017年5月15日之前上报至教务处。
二、卷面考试组织和管理
试卷模板、试卷命题要求、评分标准、评阅要求、成绩及分析要求、归档要求等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各系部须在2017年6月5日前将需印刷的试卷交教务处。
三、加强考务管理与考风考纪教育
为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系部要根据学校考试安排认真做好考务管理工作。监考老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对于未尽监考职责的教师,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对在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坚决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各教学单位还须对学生加强考前教育,强调考风考纪,务必杜绝作弊现象,并提示学生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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