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明确的推荐数量和条件,经校外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四力牵引•三级进阶•一体协同——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具体信息见申报公示信息表)申报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联系电话69395696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69395636
附件:《2021 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公示信息表》
教务处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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